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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六部门向社会公布巡察反馈意见

   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等6家单位的党组织,分别向社会公布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翻阅这6份整改报告,“责任”二字跃然纸上, 6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直面巡察发现的病灶,采取措施立行立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化责任担当 加强党的建设

  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此次巡察发现,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及时等问题在有关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从公布的巡察整改情况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均把党的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举措,着力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市体育局严格按照党组会议规则,做到党组会议与局长办公会议合理区分,进一步突出党组会议的领导作用,理顺党的领导体制。市质监局健全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强化“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全年安排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坚决避免方向偏差、目标位移、标准降低。市环保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时间到位、人员到位、内容到位和效果到位。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学校党组织管理体制,加强学校纪检工作力量,夯实管党治党工作基础。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制定并落实局领导领学制度,坚持每次局党组会前以班子成员领学“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等形式,强化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实践四种形态 推动挺纪在前

  严管才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相关单位的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坚持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以“六项纪律”为尺子,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

  市环保局针对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在市委组织部对当事人诫勉谈话的基础上,在系统内进行专题通报,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市科技局针对个别职工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问题,在通报批评的同时,责令退还油费,并扣除有关考核奖励。市质监局针对下属单位违规公款接待、变相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在清退违规费用的基础上,依纪依规对相关人员分别作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处理,并对分管联系的局党委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推动“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市教育局针对巡察发现的个别中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成立专项调查组,迅速启动调查核实,给予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处分,并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

  剑指突出问题 全力推进整改

  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针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市科技局针对巡察发现的下属企业有关问题,及时成立清算小组,按照《公司法》相关流程和要求,启动对该公司的清算注销程序。市环保局针对个别环保项目资金未及时下拨到位的问题,会同市财政局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迅速落实整改。市教育局对巡察指出的个别教师资格准入问题,严肃调查处理,没收其教师资格证,调离教师岗位,并对当时负责审核把关的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市人力社保局通过专项检查、审核清算的方式,推进财务管理规范运行,处置局机关、就业局历史遗留的固定资产77件,并对下属3家企业三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市体育局针对历史遗留的公房出租不规范问题,开展局属房产全面清查整顿,对部分出租不规范的房产进行重新公开招标或按照市场标准调整租金,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扎紧制度笼子 建立长效机制

  巡察的根本目的是运用好巡察成果,帮助被巡察单位查明病情,点准穴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健全规章制度,推动整改工作长效化、整改成效常态化。

  市质监局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为15类28个问题,制定建章立制清单,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共梳理确定建章立制29项,其中新制订13项,修订完善16项。市体育局围绕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推动内控制度不断完善,健全重要岗位和相关岗位回避制度,并进一步拓宽考察渠道,尽可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整体情况。市环保局对照市公车改革总体方案,修订完善本单位公车管理规定和驾驶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执法用车的车辆管理和日常工作调度机制,确保公车使用管理规范、服务有序。市科技局突出抓好项目管理,开发启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和管理系统,实现“三审一决策”立项程序在线操作,逐步形成项目全程管理痕迹化,做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市人力社保局建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库,将人才工作专项资金预算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并制定推行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跟踪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市教育局以巡察为契机,在全市部署开展“教育铁军”建设活动,修订完善《关于市直学校(单位)绩效考核奖励分配指导意见》,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分配更多向一线教师倾斜,更好发挥导向激励作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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