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湖州德清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2名工人追回了近17万元工资。
2014年,高某开办了一家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招了工人为其工作。经营了一段时间,工厂效益尚好,她按月支付工人工资。
但今年3月以来,公司经济效益下滑,工期因为工程图纸的问题一拖再拖,导致公司部分货款无法收回,最终使得公司流动资金出现了问题。
眼看辛辛苦苦经营的工厂无以为继,高某打起了工人工资的主意。今年8月至10月,虽然有资金进入公司的账户,高某却选择了拒绝支付工人工资,而用于购买产品原材料。
工人长期拿不到工资,向高某索要无果,遂向德清县劳动局等相关部门投诉。德清县劳动局经过调查,于11月4日向该厂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11月8日之前支付拖欠的工资。
但到了11月8日,高某仍未履行法定义务,且已失联,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涉嫌犯罪。德清县劳动局将案件移交至德清县公安局。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高某于10月16日收到最后一笔工程款,却没有将这笔款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经过查实,被欠薪的工人有12人,欠薪金额近17万元。
12月1日,德清警方在河南郑州铁路公安的协助下,成功将藏匿在郑州的高某抓获。经审讯,高某对其长期拖欠工人工资,害怕被追账,关掉手机逃匿的行为供认不讳。
高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一切,并配合公安机关拿出欠薪薪资。目前,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12月7日下午,德清县公安局、劳动局、雷甸镇政府等部门在雷甸派出所将讨要回来的近17万元劳动报酬集中发放给该公司的12位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