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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全力确保财政收入“双提升”

  连日来,湖州市财税部门正着力完善收入协调机制,在兼顾收入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基础上,扎实推进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确保实现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和数量“双提升”。

  按照去年年初确定的目标,湖州市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增长10%左右。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1月底,全市财政总收入已达516亿余元,同比增长11.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305亿余元,同比增长13.1%,两项增幅均位列全省各地市第一位。

  “近两年来,从国家到地方,财政收入组织的理念都在不断转变,从过去一味追求数量增长,逐步转向数量和质量并重,以增强财政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这就需要在收入数量增长和可持续性之间寻找最佳的平衡点。”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除年度10%增幅目标外,市政府对财政收入的考核也更加注重质量指标,其中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以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3项质量指标。

  “放水养鱼”是湖州市财政部门增强可持续性的举措之一。去年以来,市财政局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同时,积极制订相关财政政策,提高扶持的精准度,力争使政策效应最大化,助推重点行业加快发展,鼓励重点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夯实财政收入高质量增长的基础。去年1至11月,全市累计实现企业税费减免超110亿元,其中市本级减免42亿余元。

  另一方面,着力优化收入结构,进一步增强地方财力。数据显示,去年1至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为13.1%,高于总收入增幅1.3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59.1%,比2018年同期提高了0.8个百分点;另外,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到86.1%,比2018年全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列全省第4位。

  “我们将遵循‘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原则,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同时,科学统筹收入结构,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说,一方面,在收入目标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强化组织收入全市一盘棋理念,健全市局、县局、分局三级协调联动机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好市财税收入协调领导小组的统筹指挥作用,持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科学把握组织收入力度、进度和节奏,扎实推进收入组织,确保财政收入提质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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